按余禾的眼光来看,这件衣服委实不太好看,可穿在杨怀成身上,因为他的仪态很好,身板直,长腿宽肩,和行走的衣架子没有区别,所以还挺好看的。
属于靠身材和美色拯救了一件衣服的典型。
不过,现在这件衣服倒是成了烫手山芋。
她现在带回去倒是没什么问题,毕竟还没有到下工的时候,动作快点就不会有人看见。
可问题是,她把衣服带回去,又用它裹了脚,总要洗了再还给人家吧,她倒是能偷偷洗,可洗了放哪晒。
晒上几个小时一般是很难干的。
再久一点,何春花肯定会发现。
想到这里,余禾不免有点头疼,但她还是决定先把衣服带回去再说。
车到山前必有路,现在就不自寻烦恼了。
余禾先回了家。
回家以后,她虽然不懂得做饭,但也把米找出来,放在水瓢里淘洗了两遍。
等到何春花回来的时候,看见被余禾洗好了放进大铁锅里,只等着她回来就能煮上的米,不由得笑了,“我的禾禾真乖,现在都会帮娘做事情了。
等将来肯定能寻个好婆家。
凭我们禾禾的长相,以后啊,指定得挑个县里的工人家庭。”
何春花从水缸里舀了一瓢水洗手,但因为干了一上午活,手仍旧热乎乎的,还很粗砺。
她把湿漉漉的手往土布做的深蓝色上衣正反一擦,就那么爱怜的摸着余禾的脸,又抓住余禾娇嫩的柔荑,“到时候你们直接吃食堂,我家乖囡囡这么嫩的手指可不能干粗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