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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磨一剑,我们那一剑在边关不止磨砺了十年。去到那鸟不拉屎的地方,谁不想挣一份好前程?有人家里没钱选择从军,好挣回老婆本。有人为体验战场厮杀的刺激。有人为利,为权,为名……”

“那你呢?”

“我?我是为报杀父杀母之仇。”杨念笑道:“我没读过多少书,九岁入军营,当的是伙头兵。我运气好,那会是军营最小的兵,哥哥姐姐们都很照顾我。

“我十二岁参与第一场军演,见识了什么叫做‘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不想当将军的兵不是好兵。

“十三岁,我正式成为冲锋队的一员,每天都很辛苦。

“没有战事的那些年,军演是士兵获得晋升的唯一途径。盛律里明文规定:军演里得来的军功与真正战役的军功具有同等效力。但能算入军功的大型军演,三年举办一次。

“十六岁,我病得不是时候,错过那场声势浩大的军事演习。十九岁,参加军演,晋升百夫长,手下有了一百名女兵。”

她捏捏袖口:“之后你就知道了,大盛与北绒开战,中了敌方统帅计谋,主力部队深陷太伏城。为求破局,我带领百人小队突围奇袭,疾行三百里,一举擒获北绒三王子,以三王子为诱饵,计杀浮屠尔、亚鲁象两员大将。

“路上不敢停歇,一百零一人,怀着一腔血气潜入兵力严重匮乏的宁都,宁都乃军事要地,得太伏而失宁都,得不偿失。我们在宁都粮草库放了一把大火,以虚应实,做出来势汹汹的假象。

“北绒不敢赌,连夜回访。由此,太伏之危解除,我也一战成名。陛下有心提拔,笑言朕为伯乐,念为千里马。”

这些惊险刺激的经历于乐玖而言相当陌生,是以更无从知晓,百人小队的那次奇袭,是大盛对北绒的第一次大胜。

也是杨念用兵如神的第一战。

那一战的事迹到现在都在各地军营广为流传。

北绒三王子可不是草包,他是实打实的武将,一手银环大刀杀得多少人胆寒。

杨念看她还是不甚明了,遂施苦肉计:“我后背那道最明显的疤痕,就是拜三王子所赐。那一刀,差点要了我的命。”

乐玖小脸发白:“那你怎么还能……还能撑到解除太伏之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