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穿了一身艳红色的修身长袍,衣服表面是金线绣出的凤凰。
凤飞于天,拖着长长的火红色的尾羽,流光溢彩,光华氤氲,显然是一件等阶不低的灵器。
这般艳丽夺目的华美?长袍,很容易喧宾夺主,让旁人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衣物上。
然而,青年的容貌更艳,气质更盛,竟然硬生生地压下了凤凰长袍的丽色,将其变成了自?己的陪衬。
此时,他正含笑看着不远处的唐欢,桃花眼熠熠生辉,漂亮得勾魂夺魄。
“行了,凤朝歌,收收你那无处摆放的魅力?,别?对我使美?人计了!”
唐欢无奈地举手投降:“无事不登三宝殿,说吧,你来我这儿是想做什么?”
“欢姨,你这可是冤枉我了,我就是来看看你,不行吗?”
凤朝歌的嗓音和?他的气质很相像,如同蜂巢里的蜂蜜,自?带几分甜腻勾人的味道。
“你要是不带任何目的来看我,那就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唐欢嫌弃地撇嘴。
上次凤朝歌来看她,她彻底得罪了黎家的一个核心?子弟,上了黎家一支嫡系的黑名?单。
上上次凤朝歌来看她,她的九十八号副城主被他借去使唤,没给任何报酬,一借就是十多年。
还有上上上次,上上上上次……
反正每次凤朝歌过来,她都得被狠狠地坑上一笔。
事实上,凤朝歌对她还算是心?慈手软的了。
虽然唐欢从某些方面吃了亏,但也得了不少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