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礼自然认识丁珂,大学城知名才女,还漂亮有气质。
李暮近站在台阶,看着明媚的人。
几天不见,脸还是无可挑剔,腰好像细了,可能是胸大了一圈?怎么做到的?
他眼睛没有瞄准器,是记得她的尺寸,稍有变化也能第一时间发现。
丁珂把单车停在一边,转身时正好跟李暮近四目相对。
他穿白色好浓郁的少年感,如果白衣服上没血迹的话。
鸭舌帽下他望向她的眼神哀伤、麻木,身上又沾了血,何其无辜呢,看起来就像一只受伤的银白色长毛猫,凭脸和矫揉造作的眼神就能把人类迷得为他付出一切。
事实上,他确实在不久前进行过一场厮杀,却是单方面的。
变态是他的底色,他只是装得很无辜。
她轻轻呼吸,走到他身前。
孙礼一看,这是认识,退到一旁。
李暮近站的台阶比丁珂高一级,丁珂比往常更仰头看向他,晌午太阳炽烈如火,照得她眼如钻石样闪亮。
丁珂没话跟他说,破口袋摔到他身上,扭头回去骑车。
李暮近拉住她手腕。
她回头,看看他的手,再仰头看看他。
李暮近无动于衷。
丁珂明示:“手拿开。”
李暮近握着她手腕的手慢慢向下,直至变成攥住她手。
丁珂烦了,往后抽,就是抽不回来手,犯贱的男人也一丝不动,越来越烦,他还教学起来了:“这样抽不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