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个男高中生,追了她几个月,她当时也觉得对方像小狗,有一双黑黝黝湿漉漉的眼睛,看着她的时候,眼底就透出100的爱。
可她的心像石头,硬的很,愣是把人家说丢就丢了。
真是风水轮流转,如今轮到她遭恶人磨了。
庄芝嗤笑一声,换位思考一下,忽然觉得自己也没什么可悲的。
轻微的动静,引起了沈自缚的注意。
沈自缚很快挂掉电话走出来。
“你来了怎么不说话?”
庄芝移开视线,没和他对视,“刚进来,没看到你。”
“嗯,先坐。”沈自缚拉开一张椅子给庄芝坐。
庄芝的目光落在他的手上,纤长的手指骨节分明,每一节都修长笔直,他的手腕处有一点硬茧,所以颜色和其他地方不太一样,没那么白。
她总是能够很快就发现这里的不同。
每次看沈自缚的手,庄芝都会第一时间去寻找那块茧,习惯性地自我满足,觉得自己很了解沈自缚,就连他身上一点点小小的细节,都清楚得很。
……
这顿饭吃的很没意思。
庄芝一直没表情,也没说几句话,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沈自缚甚至都没和朋友介绍她的身份,只说了一句:“这是庄芝。”
他朋友倒是笑盈盈地开了句玩笑,“你倒是有眼光,找了位大美女啊。”
庄芝听了也只是淡淡地笑着,谈不上多高兴,毕竟刚刚才听到沈自缚和别人说她只是一只可怜的小狗。
她有什么可高兴的。
回去是庄芝开车,沈自缚喝了酒,他坐在副驾,车里放的歌是沈自缚爱听的爵士,庄芝收藏了好几个歌单都是按照沈自缚的喜好来的,刚刚放歌的时候,习惯性就放了熟悉的歌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