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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哼。

宋听欢把一直藏在身后的小袋子拿出来,“喏,给你。”

一个锦红色的小袋子,凸起一小团。

“你给你男朋友送礼物也是这样?喏,给你。”宋明诚学着她的语气,言语间满是嫌弃,可还是赶紧将小袋子捏在手里,好像生怕晚一步就被收回似的。

“什么东西啊,这么一点点,别不是你和闫玥吃饭看电影送的周……”

边子卡在喉咙里,宋明诚顿住了,看着从锦红色的小袋子里探出的柴犬小脑袋。

三年前,他生意做得最艰难、险些锒铛入狱的时候,也收过一个同样的毛毡小狗。

小狗是宋听欢亲手做的,一只戴着草莓帽子的小柴犬,“柴”即“财”,女儿说,希望新的一年,他可以财源滚滚。

后来,他真的筹到了钱,解了公司的燃眉之急。

他的女儿,是他的福星。

而如今这个小柴犬,披着金红的绶带,上面书着四个字:长命百岁。

到了他这个年纪,事业尚且有成,所求不过女儿幸福,自己身体康健。

眼眶酸涩,宋明诚压下几乎要涌出的眼泪,“你这孩子,就是故意的。”

故意戳他的心窝子,骗他的眼泪。

“爸爸。”宋听欢趴在桌子上,偏着头。

她没看宋明诚,而是像很多次父女俩谈心一样,故意错开视线,轻轻软软开口:“我现在考上了全国最好的大学,对自己以后的职业有了清晰的规划,我会尽我全部的努力去实现它。

我也遇到了我很喜欢他、他也很喜欢我的男孩子,如果我足够幸运,我想,我这一生关于爱情的全部理解就是他了。”说到这里,宋听欢有点不好意思,抿了抿唇。

“爸爸,我不是个贪心的人,所求不多,余下的全部愿望就是希望你身体健康,长命百岁,可以……一直陪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