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理由还是挺可信的,哥谭和旧金山相距近五千公里,贯穿美国东西部,航班需要六个小时,一来一回就是12个小时,这还不算上飞机需要提前一到两个小时安检的耗费,这一折腾大半天时间都没了。
埃迪?布洛克来之前蝙蝠侠就查过案发前后这段时间他的行程,虽然全国到处跑,但没有作案时间。因此,他比较偏向并非这只共生体作案。
但,也并未完全打消怀疑。
“其他共生体的下落。”
“真的不知道!卡尔顿?德雷克带回来的共生体都在人体实验中接连死亡,事实上共生体还是挺挑人的,毒液完全是因为幸运遇到了我,中途逃出来才得以存活。”埃迪刚说完,他背上就莫名冒出了一只黑色的触手长须,对着他的脸就是狠狠一巴掌。
被打也没什么用,埃迪原本就打不过任何人,更别提强大的毒液,所以只能揉着脸继续说,“不过共生体的领袖暴、乱一到地球就逃了出去,期间换了无数任宿主,虽然暴、乱最后被我和毒液杀死,但在那之前,不清楚他有没有留下后代。”
蝙蝠侠:“??????”
蝙蝠侠想骂娘了。
共生体这个种族在地球是新物种,没有什么资料可以查,但是在氪星人的资料库中,应有尽有。因为繁衍很方便,共生体本身有没有性格,完全随宿主的性格而变化,被他们吃空了一个又一个星球,所以遇到卡尔顿?德雷克这种傻缺,立刻就攀上了。
如果暴、乱真的留下了后代,那就麻烦了,因为这个种族可以说是靠分裂繁衍的。只要分出一小部分组织,并且成功找到第一任宿主,就算是降生成功了。鬼知道他生了几个孩子??????
“那么,也有可能是你身上的那只留下的后代。”蝙蝠侠合理推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