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博远嗤笑一声,“知道没意思就别干没意思的事,我以为你滚去学校住,是有了自知之明,没想到你还是惦记着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正常人开始有记忆的时间是3-6岁,一般来讲三岁开始,人就会对发生过的事有印象。

但林霁对六岁以前的事印象全无,从他有记忆起,他就在杨功身边,是杨功的儿子。

回到林家后,林博远给他讲了不少他小时候发生的事。

哦不对,准确来讲是林星火小时候发生的事。

不知道是因为林博远总在他耳边讲还是什么理由,他好像真的对那些事有了一些模糊的印象。

不过现在看来,那些印象应该只是错觉,这些不是发生在他身上的事。

但这三年里,他是真情实感的把林博远当成大哥了。

林博远对他好,他想回报,所以他也照着林博远口中把他童年时做过的事又做了一遍。

他知道林博远最在意的是林家的产业,所以他一早就签了自愿放弃财产证明。

不管他得到林家多少财产,他都自愿放弃。

这份证明,林博远还不知道,现在看来也没什么知道的意义了。

虽然已经知道了答案,但林霁还是想问一问林博远,这个当了他三年大哥的人:“所以你觉得我从学校回来,是因为还惦记着属于你的家产吗?”

就当走个过场好了,林先生和林夫人都问过了,宋诚江也问过了,问一问林博远也没很么,就当是让他彻底死心。

“是不是,你自己知道。”林博远嘴角噙着嘲讽的弧度,“你倒是聪明,先去学校住一天,摆出自己什么都不稀罕的态度,又假装生病了回来,好让我们放松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