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父自己的私服就很特别,穿着无袖衫和工装裤,带他去朋友的买手店里挑选。
打唇钉的位置痛了一个星期,很幸运,没发炎。手穿耳骨洞痛得要命,一股脑弄完。
头发从白天做到晚上,他等太久,睡了一觉,醒来没有缓过神,整个人看着特别生人勿近。外形出挑又打扮精致的人难免有种这样的气场——他的时间尤其宝贵,他们的人际关系格外高贵。店长想要加个微信留个买家秀都没开口。
项链重得要命,戴了项圈、细粗链各一根还要配土星,绳子材质有讲究。墨镜肯定是要戴的,搭配浅色头发,颜色深一点也没关系。
跳舞要穿的衣服也得搭,更简洁,但不代表简单和不费心思。
坐在店里,姜扬治几乎没了半条命,灵魂出窍,一个人发呆。继父和朋友像《穿普拉达的女王》里的角色一样,对着一堆不知道是袖套还是袜子的东西聊得热火朝天。姜扬治渐渐回过神,看着架子发呆。
继父走过来,问他怎么了。
姜扬治拿起一顶带兽耳的针织帽:“挺好看。”
“你也上道了啊。这是现在正热着的,”继父就知道,懂的人自然而然熏陶着就懂,不懂的人混搭必成灾难,不过当然,时尚因人而异,“走吧。”
姜扬治去参加比赛,穿着入时,打扮高冷。他已经违背继父的意愿强行精简过,多余的首饰是没戴了,但是,那头银白色的头发就够晃眼,墨镜论谁看都价位不低,又不是谁都在脸上穿孔,衣服袖子被卷起,露出没有任何腕表、手链的手臂,但这种扎法反而欲盖弥彰——时尚哪,时尚真是个莫名其妙的东西。
他办理了报到,站在走廊,交叉着手臂等安排。
这里人来人往,都是来参加同一个比赛的同龄人,愣是没一个人跟他搭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