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煜文:“……”
他忽然有种自己还不如银朱的挫败感,但同时他心底又生发出一种浓浓的自豪,以及感到无比之幸运——能被银朱看上,才是他这辈子最走运的一次!
与老婆聊聊天喝喝茶烤烤火,林煜文原本乱成一团的心绪被完全收拾整理到,甚至于那扇模模糊糊的窗户纸,也不知什么时候,破了。
林煜文难得勤快一次,主动下厨做饭,不过他打小对吃这方面就不讲究,自然从来也没心思研究厨艺,只煮了一碗非常家常的煎蛋清汤面。
虽说简单,但胜在食材品质好,鸡蛋用的是自家走地鸡产的土鸡蛋,蔬菜也是他现从菜地里掐的最嫩的头茬菜苔,连煎蛋炒菜的菜籽油,也是他自己亲手种下、亲手送去油坊榨的,甚至出国后点缀的香葱香油,也是自己的劳动成果。
银朱吃着觉得不错,林煜文也觉得喷香无比,只有林锦书不太给面子,嚷嚷大半天,林煜文听懂了,儿子嫌弃他手艺没有妈妈的好,让他下次别做了。
这糟心的坑爹儿子!
当天夜里,林煜文难得没有沾枕头就睡,他听着身旁银朱的呼吸声渐渐变沉,在黑暗中他望着天花板。
金手指上交这种事,他还不太敢,总觉得不够安稳。思来想去,林煜文决定还是从帮助别人入手,毕竟有个成语叫助人为乐嘛,帮助别人获得的快乐应该也是自我价值实现的满足感。
林煜文想着,他没办法左右系统还能存在他身上多久,但他可以在有限的时间里,利用金手指多观察,多总结,这样,就算有一天系统从他身上剥离,曾经所有的能力不复存在,他还可以拿着大量观察统计结果,从过去从事种植经验中吃吃老本。
想到这里,林煜文翻翻身,从床头桌子上悄摸摸找到自己手机,打开屏幕,从v信列表里找到万全,他精心措辞写出一番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