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不光她跟林煜文两人吃饭,而且每天中午晚上两顿还有九婆也在,时不时还有镇上那二十来个网红青年,家里各项食物消耗量都很大。

林煜文又问了家里的各种囤肉,得知基本都已经见底,站起来拍板决定:“我明天不出摊了,专程去镇上赶集,采买点东西,顺便把咱家菜籽芝麻带过去榨油……对了,红薯也拿去,看能不能做成红薯粉条。”

市面上一斤红薯粉条,品质好点儿的差不多都十来块钱,要是自己加工的话,顶多出点加工费,林煜文觉得加工费三五块就很高了。

这么算来,买别人现成的跟自己出钱加工,能省不少钱呢。

结果,等第二天林煜文拉着自家红薯去集上找到专门加工红薯粉条的店,人家老板指着他那红薯:“你拿这红薯加工粉条?!”

林煜文不解,问:“啊,怎么?”

老板眉尾青筋直跳,指着林煜文的红薯:“你那是甜红薯,红皮的!出粉率低得很,一般就是拿去蒸烤着吃的品种。”

林煜文还想坚持,毕竟家里的红薯多,浪费点也无所谓,他辛辛苦苦种出来的红薯,就想吃自己家的红薯粉条怎么了?

店老板却一脸看二愣子似的表情看他——拿蒸烤着吃的品种红薯去加工做粉条,这不纯粹败家子么。

到最后,人家店老板也没答应帮林煜文加工粉条,原因是怕坏了他多年在镇上的好口碑!

被拒绝了的林煜文本想着,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他打算去别家加工粉条店里问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