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勇自是没有不同意的。
林煜文掐了一大兜豌豆苗,最嫩的尖儿择了跟鸡蛋一起炖蛋羹,其余用开水轻轻烫过一遍,颜色就越发翠了,银朱简单用辣椒油和陈醋拌了下,就极美味。
饭时,林志勇也是啧啧称叹:“这豌豆苗吃着不赖。”
林煜文当即小表情就得意起来:“难道不该说我种地本事好嘛。”
“不就种个豌豆苗嘛,这玩意种起来又不难,赚的就是一把辛苦钱。”林志勇还在嘴硬。
林煜文懒得再给自己辩解,只是得意冲老婆说:“你就等着吧,咱们马上就能见钱了。”
银朱接着便问:“你打算怎么赚钱,去镇上摆摊吗?”
这一问,便把林煜文给问住了。
是啊,豌豆苗这是能吃了,还是最嫩的时候,味道也确实不错,可销路他还没找到呢!
林煜文结结巴巴:“干嘛在镇上摆摊,又卖不上价钱。”
镇上都是老头老太太们卖菜,卖不上价钱。家里既然有车,肯定是拉去市里摆摊才能赚到钱嘛。
林煜文决定了:“明天我就开车带去市里,先摆摊卖着,等市场上人不多的时候我就去找火锅店什么的推销。”
想象是美好的,可现实是残酷的。
因为要去市里摆摊,林煜文至少得开五十分钟的车。
而豌豆苗又太嫩,提前一晚采摘的话肯定发蔫儿,所以林煜文得在当天早晨至少提前两个小时起来。
而一般卖菜的话,肯定要赶早市,早市最晚最晚也得七点到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