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

成婚那日,霍景霆不拿扇子就不扇子,就算是不符合规矩,也没有谁活腻了去说他,她就是怕这成婚当晚呀!

是睡?

还是不睡?

要不当晚她多喝点酒,半推半就的强迫了霍景霆?

啊呸,霍景霆岂是她能强迫得了的?除非下药!

即便是她愿意,也不见得霍景霆愿意,想想几年前的那一回,还没真刀真枪的上呢,霍景霆都几乎想要杀了她,这要是真上了,还不得杀了她?

懊恼的拍了拍自己的脑袋瓜,她怎么就没问霍景霆,问他想把这场婚姻维持多久,要是一辈子的话,那她岂不是要守一辈子的活寡?

有霍景霆这尊大神震山,还有哪个汉子又那胆子爬过这座山去摘一朵想要出墙的红杏?

想到此,沈容顿时生无可恋。

唉声叹气良久,有内侍来传话,说是公子玉已经醒过来了,知道大王回宫了,说要来拜见大王,沈容一想公子玉那不经折腾的身板,一个激灵,就对着内侍急道:“让他待着!寡人去见他!”

她几乎都怕走几步路都能磕破了这不知道用什么材料做的,做了一副这么完美的壳子,却是一碰就坏的芯子。

沈容神色匆匆的从殿出来,殿外站如松的十个小哥们几乎把她吓了一跳。

“寡人要去看公子玉。”

那十个大老爷们都异口同声道:“吾等誓死保护大王。”声音洪亮,视死如归,大义凛然。

这种精神非常值得赞扬,只是……

——寡人只是去看公子玉呀!

——就寡人一个人都能放倒的公子玉呀!

想想还是算了,怎么说都是霍景霆的爱将们,就给他们点面子,想去就跟着去。

跟随在沈容身后十个将士,脸上纷纷都露出了紧急戒备的神情。

上次去汾水的四千精兵,他们也在其,当公子玉知道大王女子身份的身份的时候,那眼睛都看直了!

为了将军,有他们在,他们绝然不会给公子玉有机可乘的机会!

沈容去看公子玉,才到今德殿外,却发现有一个人却比她出现得还。

这站在今德殿前的,不正是刚刚才从她那离开的路芸暮吗?

路芸暮见了沈容,微带笑意行礼。

沈容挥停了身后的随从,走近了路芸暮,拧眉问:“你怎么在这里?”

有诸多人在,路芸暮自然是不会露出她的狐狸尾巴,继而也放轻了声音,兴趣盎然,“听说这公子玉是燕国的美男子,但同时也是个病美男,病美人我见过,就是没有见过病美男,想看看到底有多绝色,会不会走两步路都要捧心停歇。”

……路芸暮大概是个不折不扣的鬼畜。

兴趣稀古怪,先是说喜欢像她这种红眼睛的兔子,现在又把目标放到了人家公子玉的身上。

莫不是想要给寡人绿帽子戴?大概长得好看,还精致的,她都兴致勃勃。

魏国没有内子不得见外男的说法,故与路芸暮一同进去。

殿有挥之不散的汤药味,对着味道不习惯,皱了皱鼻子。

许是有人通报公子玉,才进殿,公子玉便在芝麻的搀扶下出来了,公子如玉,大概就是用来形容公子玉的,纵使身子孱弱,可丝毫不影响他给别人的视觉冲击。

一身清冷的白衣穿在他的身上,不似霍景霆那种拒人千里之外的冷漠,与之截然不同,是一股春意盎然的春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