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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君自然乐得不要不要的,蚊子腿再小也是肉,何况这翼君所辖之地并不小。

为保翼族不会作反,天君扶助擎苍之庶子离镜为君,并将其嫡长子流放沙洲,顺利将翼族收入囊中。

陵端对此方的天君评价不高,他讨厌那些眼中只盯着利益,计算得失,却又手段低劣的人,堂堂天君做成这样,也够不容易。

缘何此论?

明明天界有能力,也有兵力与人手应对擎苍,却偏要死乞白赖的扒扯上墨渊不说,还把原属天族附属之族的素锦族扯上。

却又偏偏若万一出漏子,十万素锦族正好能填窟窿。

天君这是神机妙算,知晓墨渊会出漏子,还是与那翼君擎苍有所勾连?

别管怎么说,擎苍的运气也实在够差,撞在陵端手上,好处半分没捞着,自家还成别人的“好处”。

虽说做冥王的宠物,那身份也不算低,可到底也就是个逗乐的而已,也算得是上天给他的惩戒。

素锦族经此一役,聪明的也品出点味儿来,自然也就不再近天族,他们自居云水之间,从此于天君之令不再随意奉之。

素锦族自是得脱大难,可墨渊却有些惨。

以元神生祭东皇钟,使得墨渊的神魂虽被白浅给逼回仙身,却到底有损,就象个强行粘回去的花瓶,变得难经风雨,更不知何时就会忽然碎裂。

白浅挠破头皮,翻遍书典,把折颜磨得头皮发麻,也不曾为自家师尊寻出个办法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