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陵端与王霄和齐桓一起住进这齐府,外面还罢,内里早已被改了个天翻地覆,至少这景致与大小,就不是旁人所能意测。

张启山前尘乃是齐府座上客,常来常往,自然知晓这府里原就是个二进的小院,不过分了前堂后院,并没有这么深广。

这不,光是进前堂这段前庭的路,就已是芳菲满庭幽而深远,却又阔朗明亮,让人心神为之一爽

前堂肃穆而端严,却又不失灵秀,青石阶下,肥得跟猪崽儿有得一拼的肥兔小红袍子锦绣流光,让人看得会心一笑,直想抱在手里揉揉。

二爷见了肥兔,忍不住回头看了张启山一眼,忍不住轻抿嘴角,心中暗猜这身旁之人若知这呆肥兔子,是他那钟灵毓秀的小副官堂弟时,下巴会不会砸在地上?

真的,好想知道呀!

张启山并非没注意到二爷那略带兴味目光,不过,他并没把面前这肥得四只爪爪都分不太清的肥兔,往自家堂弟身上想。

——毕竟,再如何,八爷也不会把常给他当人肉座驾的副官小堂弟如何。

因此,张启山就是有八个脑袋,也不会有一个头会想到,这在前头两足撑躯走得一摇一摆的肥兔,就是自家清秀灵气的小堂弟。

肥兔也委屈呀!

你说它在八爷府,又是代步座驾,又是传菜堂倌,更是洒扫小厮(兔爪子抓着比自己都高的竹帚艰难挥舞),你说,还有比它更能干,却更可怜,更受欺负的兔子吗?

更过份的是,它居然,还要客窜门房。还居然,没被自家堂兄认出来,它这是真被当兔子使了,是吧?

肥兔平素竖得直直的耳朵垂下来,它拉长着张兔子脸,半点儿不想理自家倒霉堂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