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祈只是揉他头发,把吃的推到他面前,让他赶紧吃。
他们在肯德基待到四点,然后出发前往钟楼看日出。
四点的街道陆陆续续有行人经过,环卫大爷大妈们早已拿着扫把清扫大街,沙沙声中他们按着导航往钟楼走。
五点,天边露出鱼肚白,太阳缓缓而升,夏季露水重,累了一整晚的沈夕恒头发上沾着露水,靠着程祈发出细微的鼾声。
小孩长得快,他的唇边长着细细的绒毛,喉结也比以前凸的些,程祈任他靠着,等到太阳整个升起来才叫醒沈夕恒。
沈夕恒揉着眼,“好美,想吃。”
程祈只是陪着他静静看着,头一次有人赞美日出用的是“想吃”两个字,但程祈觉得这是他所知道的最美,最朴实,也最应景的关于日出的描述。
沈朝昀的抗战一直持续到大学报到那天,沈夕恒赶回家送他,跟沈立崇瞒着刘缊秀把沈朝昀送到大学,刘缊秀气得把沈朝昀的获奖证书、笔记、用过的空笔芯全扔了,在家不吃不喝躺了两天,谁劝都没用。
送走哥哥,沈夕恒再次返回外婆家,沈立崇揉着太阳穴:“你们兄弟俩倒是好,一个两个跑得远远的。”
沈夕恒安慰沈立崇:“爸,你就忍一忍,反正我妈也不会拿你怎么样,我走了啊,实在受不了你就买对耳塞塞耳朵。”
高二上学期,十月底,程祈迎来十八岁生日。
沈夕恒准备了很久,实在不知道该送他什么礼物,太贵的程祈不会收,太便宜的沈夕恒不想送。
最后,他软磨硬泡的拉着程祈去商场选了块手表,那家手表能刻字,起初程祈死活不肯进去,沈夕恒说等他生日让程祈送他一块一样的,程祈这才肯进去。
刻的字是沈夕恒写的底稿,写着“耳朵会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