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随时随地都要亲亲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朱志祥承认了自己是故意撞人,虽是冲动并非蓄意,莲雾受伤也不严重,但性质恶劣,除非莲雾愿意和解,要不然三年起步,牢狱之中必有朱志祥一席之地。

朱志祥是独子,今年才二十岁,要是进去几年再出来,基本就废了。

朱母一听消息就晕了过去,醒来就拖着朱父冲来医院。

没错,不是去警局看儿子,而是来医院看莲雾,其中意思很明显,想要求得莲雾的和解书。

为此,他们还说动了江父一同前来。

本来就是一家人,自家关起门来解决就好了,何必闹到警局去。

“一家人?”

莲雾躺在病床上好笑,“他想撞死我的时候可没想我们是一家人,当初跟着江燕宁那贱人欺负我的时候可没想过我们是一家人,朱太太在学校办公室要打我的时候可没想过我们是一家人。”

“莲……”

“别再提我过世的生母,逢年过节也没见你一家去看过,现在拿出来说是不是对她不太尊重?”

莲雾的生母在他四岁时就意外去世了,他也是在生母去世后才被拐卖的。

莲雾是不喜欢江家,但对母亲没有意见。

“莲雾,要不……”江父不知拿了什么好处,也在此时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