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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宣纸,添了几个字,盖上了红彤彤的印章,完全不一样了。

当初温大爷的任命书下来时,大房当宝贝一样的藏着,瞧都不给她瞧一眼,她还怨人家小气,如今倒是能理解了。

可不就是稀罕吗。

这十来日,温殊色并非表面的那番平静,每一日都过得惊心动魄,如今一切如愿,一颗心飞到了云朵上,问祥云,“你说,他们会喜欢吗?”

“二爷和三郎肯定会喜欢。”但姑爷……祥云不太清楚姑爷的性格,不过不重要,“谁不喜欢当官呢,姑爷也会喜欢。”

谢三这儿温殊色倒没多大担忧,事先她曾问过谢老夫人,谢老夫人说,“怎么不喜欢?你看他整日忙里忙外,脚不沾地的,不就是个当官卖命的料?”

倒是父亲和三哥哥,两人的兴趣爱好都在那海水里,性子野惯了,要他们一直呆在凤城哪儿都不去,也不知道愿不愿意。

祖母年岁已高,大伯一家又去了东都,这次回来本也走不掉,给他们领份官职,踏踏实实地留在凤城,挺好的。

马车正好过闹市,桥市夜里最为热闹,楼上的华灯时不时映入马车内,茶楼酒肆里坐了一堆的文人墨客。

突然一阵香味飘进来,温殊色忍不住咽了下唾沫。

祥云也闻到了,“好像是炒蛤蜊的味儿,娘子饿了吗,奴婢去买点吧,娘子平日最爱吃……”

不提还好,一提温殊色便觉得舌头寡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