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没想到闪闪居然找了回来,他站在她的房间里,笑着说:“老师,大家在地狱等着您呢。”
第二日,她来不及出逃,就被警察司抓捕,罪名是贿赂,她要被关押在主教的地下室中,刑期一百年。
她死都没想到,审判她的人竟然是闪闪。
而和她一同被审判的人,还有当时教会学校的校长和年级主任——他们是那次事件唯三的知情人,他们没有言语,仅仅是对视,就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在这里。
接着,他们一起见到了闪闪。
他们再无重见天日的可能。
那十个孩子的名字被闪闪一遍遍提起,本已经淡忘,现在却深深地刻进了他们的脑海。
闪闪来地下室的次数不多,但每次来,都绝对是心情不好,要把他们三人恶整一遍,整得他们痛哭流涕,大小便失禁,方才罢休。但也只是恶整,闪闪说过,不杀他们。
可今天的闪闪不太对劲,他看起来兴奋得像是要即刻处死他们。
赏南都已经睡着了,楼下大门被砰砰砰敲响,不久后,马利维出现在了赏南房间外面,“神父,很抱歉打扰您的休息,楼下是兔免执祭,他提出想要见见您,看起来是有很要紧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