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夕楞了一下,在江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已经惯常幽深森寒的眼神中,飞快颔首道:“好的老板。”
他是极聪明的人。
一边快速的选择了能和连翩偶遇的路线,一边脑子里过了一遍江揖让他和连翩搭话的目的。
何夕紧赶慢赶,最后从另一个方向过来,正好和连翩在休息室的其中一个出口前重逢。
何夕惊喜道:“小老板,好巧!”
见到熟人,而且是个自己并不讨厌的熟人,连翩心情也不错:“何夕!好巧。不要再叫我小老板了,时过境迁”
何夕是故意这么称呼的,见连翩拒绝的这么干脆,还一点异样都没有,再对比自家老板的样子,脑海里就冒出了一句“早知如今何必当初”的评价。
他不好意思的道:“是我的错,又忘了。我来机场送个客户,连少您是?”
连翩:“送个朋友。”
何夕见连翩待他一如往常,并没有因为他是江揖的亲信而迁怒,心道当初那些说连翩骄横跋扈的传言也不知哪来的,连翩的心胸气度其实早已经胜过很多人。
而且看现在的状态,明显比过去要好。
至于好在哪里,和不久前江闻风见到连翩时的所思所想差不多。
既然遇到,难免和同行的人打个招呼,何夕看向连翩身边的少年:“这位是?”
谢燕归如今经常跟着连翩去谢氏集团,能在集团总部工作的人员都是人精,他观摩着这些人之间礼貌客气的相处,现在对外交往上一点障碍都没有。
但他没有说话,只用那双漂亮的桃花眼期待的看着连翩。
这小狗,心眼怕不是天生的,连翩有些无奈又有些好笑,给何夕介绍道:“谢燕归,我男朋友。燕归,这是何夕,我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