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我去过的地方倒是不少,可是很多都记不住了, 只有几个能记住名字和地理位置的城市也没什么好玩的。看我在那想半天也没想出个结果,老家伙就建议说,他倒是知道一个地方挺有意思的,问我要不要去看看。

“呦,行家啊。”我给了他一个眼神,既然有地方玩我也不挑,便跟他说等我一会,自己这就去换衣服。

大多数女孩子在挑衣服方面都有选择恐惧症,我也一样,不过倒不严重,在衣柜里翻了一会,就找出一件适合出去玩的上衣。我不怎么买那种颜色鲜亮的衣服,手里这件衣服的颜色还是黑色,不过料子我也挺喜欢的,属于那种厚实又有质感的金丝绒。

“喂老家伙,你说的那个城市,叫普什么利特的地方穿这种衣服冷不冷?”为了保险起见,我还是问了老家伙那里的气候,看看要不要再加一个外套,反正也都是到这种关系了,我也没什么好遮掩的,穿着内衣从衣帽间探出半个头,举着那件衣服问他。

“普利塞利特。现在应该是初秋吧。”老家伙半躺半坐沙发上,一副懒洋洋的样子,听他这么一说我就知道自己选择这件还算行,干脆直接就在原地开始套衣服,穿完衣服又回去翻出一件紧身的皮裙搭上。

嗯,很完美。我自己挺满意,果然蹦迪就要穿皮裙。

“怎么样。”我又探出身子问他。

老家伙歪着头笑了笑,朝我招招手,见我走了过来,他也站起身子,围着我转了一圈,便摸着下巴还在那似笑非笑,我被他笑得有点发毛,瞪了他一眼,“你笑什么,觉得奇怪就直说。”

当然,我也只是随口问问,反正我也不可能把审美的希望寄托在一个直男身上。

“还挺好的。”他微微皱了皱眉,“你穿高领的衣服热不热?”

一说到这我就来气,我白了他一眼,“你以为我想穿这种?要不是你啃得我脖子上都是红印子,谁想穿这样的。你不要脸我还要脸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