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自己唯一能争取取名的机会了!
他兴致勃勃的下了床,打算现在就写。
见他这样,宋知婉也懒得理他,就当他是当爹后遗症。
刚接触知识的人或许是会有点,想要去彰显自己的文化水平,就会往复杂的方面去表达。
就比如周时誉现在想要学习写稿子,但是他那个稿子写起来,就是初级阶段,里面倒是运用了大量的成语,还有辞藻,他本人还十分的满意。
可阅读者看起来,只觉得这里没用,那里没用,整个一大段都是可以去掉的。
完全不影响思想核心。
五百字的稿子,其实他一两百字就能写清楚,但周时誉愣是写到了五百字,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水字数呢,事实上他写的异常的认真,那没人看的几百字,反而废了他一大半的功夫。
宋知婉倒头打算睡觉。
“我要关灯了,你写完了没?”
周时誉怕影响宋知婉的睡眠,只好收拾东西,“没那么快,那你先睡,我去客厅里写。”
宋知婉嗯了一声。
去了客厅里的周时誉,就坐在饭桌上开始写了。
本来以为五百遍还挺容易的。
但是周时誉发现,自己是越写越烦躁。
写多了以后,周时誉都有些眼花,甚至在想,这个字怎么笔画这么多啊,他还越写越大个,不然的话,都要糊在一块。
连墨水都被用完了。
周时誉又去开了一瓶新的,继续用钢笔写。
周美喜尿急,迷迷糊糊的从房间里走了出来,她全程是梦游状态,走到一半的时候,被周时誉无处安放的大长腿给绊了一下。
她哎呦了一声。
周时誉被她吓得,写坏了一个字,顿时心情不美好了,“大姐,你怎么回事啊,出来不看路么,我还在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