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真要娶回家做媳妇了,那还是找个会吃苦会干活的媳妇好。
在家任劳任怨的,跟头老黄牛似的那种,那就最好了。
他们结婚几乎都是家里给张罗的,乡下媳妇没什么文化,日子也就这么过了,跟周时誉媳妇比起来,那至少饭做的很是有滋有味不是么。
可如今他们却发现,怎么和自己预料的不一样了。
听别人问自己,周时誉也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我媳妇每回都给我做,我从来没见过没吃过的东西,全都好吃得很,害得我每天回家都得吃上四碗饭,我烦都快烦死了。”
如果这话里的语气,还能在低调一点的话。
大家恐怕就信了。
高成才倒吸一口气,真特娘的嫉妒!
乡下媳妇会做饭,可会做的那就是她从小到大吃的食物,家里穷能吃过什么好吃的?
压根没有好么。
会做个肉,就算是色香味俱全了。
毕竟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见识过的东西,她们压根想都想不到,怎么可能会做。
但宋知婉就不一样了。
这娘的,从小到大吃的那都是锦衣玉食,天上到海下的,宋知婉那什么没吃过啊,她知道的美食,简直太多了。
高成才想到这一点的时候,心里已经嫉妒的要命了。
要么资本家大小姐完全不会做饭,一旦会做,好吃的啥都能变着花样的做!
这是得天独厚的优势啊。
一旁的赵副团也闻到了香味,他忍住口腔里在泛滥的口水,似笑非笑的回了一句,“先进去看看吧,万一只是闻着香呢。”
到底好不好吃,谁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