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颂肩膀一耸:“那没办法了,我一天二十四小时,就只有深夜才有空。”
“忙忙忙,也不知你天天在忙些什么,你以为我让你回来是忙工作的?”
当然不是,他以自己病重,把这个唯一的孙子从部队喊回来是为了给自己找一个孙媳妇的,结果可好,回来都三年了,愣是连孙媳妇的一根头发丝都没见着。
既然他不主动,那他这个一只脚都踏进棺材的老人家出面总行了吧!
结果可好,找了那么多,一个都不见,因为这事,他舔着老脸把他那圈子里的能入得了眼的孙子辈的都找了一圈了!
“你这是铁了心让我死不瞑目是吧?”老爷子气的嘴唇都抖了。
却听他那个‘不争气’的孙子不疾不徐地回了句:“爷爷,您会长命百岁的!”
“听你这意思,我还得再等十七年?”老爷子今年八十三了。
“那倒不至于,”岑颂浏览着平板上的财经新闻:“我争取在四十岁之前让您见着。”
老爷子气的半天没说出话来,就在岑颂要挂断电话的时候,老爷子说了等等:“你今天必须给我说说,你到底喜欢什么样的!”
知道了他这个孙子的喜好,他才能有目的有针对性地找,不然总这么大海捞针,中奖率太低了。
闻言,岑颂眸光稍顿,想起这半个月来总往他梦里钻的那个小姑娘,他唇角掀起笑:“长发、白。”
视线从平板上收回,他抬眸看向窗外,想起那个图书馆,想起那个碎了一地金色的午后。
她穿着一条湛蓝色的背带牛仔裙,瀑发乖巧铺在身后,她肤色很白,唇色是殷滟滟的红。
容貌有点艳,表情却有点乖。
当时她坐在一把有些年头的红木椅上,身体倾着椅背,低着头,左手撑着硬壳书封,右手指尖停留在书页右上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