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8页

“因为我聪明吗。”

天火老祖从那岩浆龙头之上跳下,苍白的唇角勾起一抹深深的弧度:“往往聪明的人,最容易复出代价,老话说的好,所谓傻人有傻福,还是有道理的,对不对。”

“对。”

步天歌十分干脆利落的承认这一点:“所以,老祖还是考虑一下我的提议如何。”

“你想啊!我的身体有人妖巫三族血统,兼具了人的理性和悟性,妖的敏锐和天赋,巫的强横和力量,更主要的是,我聪明啊,对不对。”

“更何况我又不是纯血人族你下不了手,夺舍我的身体,对你只有好处没有坏处,对不对。”

一连串的嘟嘟嘟,说的天火老祖眯起眼,嗤笑不已。

她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人会这般不要命的劝说别人夺舍自己的身体。

别,不要命也不是这么不要的。

天火老祖无语了两息:“这具身体,也就是你师姐,对你很重要。”

“这是自然,我们可是从小一起长大的。”

步天歌差点没一句废话脱口而出。

不重要她之前那般费尽心机潜入天火观救人,现在这般生怕天火老祖会将这具身体夺舍是为了那般?

就算不夺舍,若是寄生太长时间,也会导致唐心莲身体的崩溃。

不重要她浪费唇舌,费劲心机干什么,图好玩吗?图刺激吗?图她不想活了吗?

全是扯淡。

啰啰嗦嗦的一大堆,天火老祖深深的望了步天歌一眼,沉吟了两息。

不管步天歌抱着怎么样的目的,但其实她说的,的确很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