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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他的名字是“晨月”,祁晨月。

这个名字搭配着他的脸,简直天底下没有比这再合适的组合,郑尘不是没有见过好看的人,养他的“主人”最不缺的就是脸漂亮的玩物。

但好看到近乎出尘的,还是第一次见。

郑尘被脖子上栓根铁链牵进房里,牵他的人连泉城首富之子都没打招呼,优先跟这个青年搭话:“晨月,你上次不是说想看我养的狗吗?这次给你牵来了。”

其他人起哄:“真给牵来了啊,还弄了根铁链,怕他跑不成?”

“嘴里含的啥呀?木棒?”

牵他的人坐祁晨月旁边,郑尘的头自因脚上趔趄不小心扫到房里众人的那一眼之后就再没抬起过,果真跟狗一样,手撑着地跪在这个临时的“主人”旁。

周边一圈或跪或坐的漂亮舞女或者小厮,郑尘跟他们同等高度,却比他们还低贱,贱到连人都不像,真的像只守在桌底下等吃食的狗。

从他这只狗的视野里,他只能看到这个被称作“晨月”的男人一角用金线绣了花纹在丝绸布料上的袖子,以及从宽大袖口中露出的一只皓白修长的手。

这手细白,简直比女人的还要漂亮,同时兼具骨感,骨节修长,指甲修剪得每个弧度都圆润完美。

而他这只手的不远处,是自己撑在竹席子上的手,指甲很多翻了盖,有些没有翻盖的,要么是塞满污垢,要么带着血丝。

下意识地,郑尘将自己的手挪回了一些,尽量离男人远一点。

只听见他旁边的“主人”解释:“别提了,贱人生贱种,这小子凶得很,近些天咬伤十几个下人,找人设计了个木枷给他卡嘴上,看他还咬不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