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间合租房原本还是洪河找的,房租和地段都不错。后来洪河意外离开,这里就成了沈一朗的落脚点。那会儿时光还以为自己会在这间房子里住好一段时间,结果到头来这间合租房竟成了他和沈一朗的“宾馆”,有事来两天,没事就不来。
到了上个月的光景,也是沈一朗联系他,问他愿不愿意把房子退租,毕竟现在两个人都不怎么需要住了。
“那你就没有放假的时候吗?老跟别人住集体宿舍哪有在房子里方便。”时光接到电话时颇感不解。
沈一朗在另一头少见地讪笑了几声,“我找了一处新房。”他说,“离潇潇学校近,房租我跟她一起分摊。”
他的回答让时光呆滞了好几秒。
“啊,所以,你们,是那个——”他结结巴巴地举着手机。
“对啊。”沈一朗的声音里带笑,“我们在一起也蛮久了,她爸妈跟我爸妈也见过,所以……就同居了。”
这可真是猝不及防的消息。
群人里最早熟的一个(当然年纪上也最大)。
不过,想起那个在道场来来往往,为定段而奔走匆忙、眼里只有围棋的沈一朗,时光仍然会感到一丝不真实。那个沈一朗跟现在的沈一朗没有什么不同,只是已经被现在的沈一朗给甩在身后了。
那么他自己呢?现在的他是否也离当初的自己迈开了好一段距离?反检过去,他认为自己当然变了,但有些地方又没有什么改变。摸一摸自己的胸口,心中轻微的困惑被轻柔地抚开,他随手按下了客厅的吊灯开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