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个男的。
叫做高翱翔。
最后,周兴兴只是白了一眼两个哥哥,便顺手从碗里拿了一张馅饼,拿着背包走出了家门。
那一天,高翱翔在老孟头的早餐铺子等了周兴兴一早上。
那一天,周兴兴叼着馅饼选了一条小路直奔学校而去。
喜欢真的是一件很神奇的事情,刚刚觉察到自己心意的时候,很开心,在注意到自己的这份心意可能不会被理解和接受的时候,又会觉得好难过。起起伏伏的,周兴兴觉得自己可能要犯心脏病了。
“你有喜欢的人吗?”
午休的时候,当回家吃饭的都回家了以后,周兴兴破天荒的走到班上少数他觉得还可以沟通的同学旁边,一脸严肃的问道。
那同学是一个戴着眼镜,看上去相当老实的小个子男生。以前,他新买的一支钢笔丢了,是周兴兴帮他找回来的。所以,两个人之间还算有点交情。
没想到在班上一向以古怪和独来独往著称的周兴兴竟然会主动和自己搭讪,而且一开口还是这种禁忌的话题,小个子男生目瞪口呆,一时间没有说话。
或许同样觉得自己这样很奇怪,周兴兴说完便叹了一口气,他拍了拍男生的肩膀,说道:“算了,刚刚的事儿就当没发生,不好意思……”
“我喜欢你。”
周兴兴刚一站起身,那男生便和他说了这么一句。
然后这一次,轮到周兴兴愣住了。
“我……自从你帮我把钢笔找回来以后,我就喜欢你了……”
由于太过用力,男生的脸涨得通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