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前的人不仅仅是脸红,连耳朵都红了,像是雨后的晚霞,烧了一整片天,余戌瞥开视线,低声叫了一声:“椰椰,我们走吧。”
椰椰是第一次现实中见到余戌,歪着脑袋一直在观察,听到自己的名字耳朵机敏地连抖两下。
余戌收住绳,想牵着狗往外走,结果椰椰坐在地上一动不动,咧这嘴笑,像是一尊弥勒佛。
余戌一挑眉,看向许喃。
许喃伸手推了下一动不动的狗子,小声道:“椰椰,这是哥哥,你快跟他回家。”
萨摩耶又抖了抖耳朵,还是不肯走,甚至还把屁股往后挪了挪。
许喃无奈抬头对面前的男人道:“可能是对你不熟悉……嗯,你摸摸它,亲近亲近,让它认一认你的味道,就肯走了。”
他听杨语瀞说过,他儿子是个很招家里宠物喜欢的体质,椰椰的狗窝里还藏着一件这人的睡衣,明明人都还没见过。
余戌沉默了一下,随即也蹲下身,椰椰像是知道他要干嘛,立刻呼哧呼哧地凑上去,余戌也就这这个姿势摸它的脑袋,一人一狗现场认亲。
说实话,这个场面有点好笑,许喃抿着唇,深怕自己真笑出来叫人不高兴。
狗狗很容易亲近一个人,尤其这个人身上还有它天天睡觉都能闻到的味道。
面前的男人因为狗狗的热情,冷淡的眉眼一点点柔化,椰椰摇晃着尾巴,看上去很高兴的样子,猝不及防地舔了下哥哥。
余戌拧了下眉,但最终什么都没说,只是从口袋里拿出手帕把脸上的口水擦掉,见状,许喃笑了笑说:“看样子是没问题了,那我就先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