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草原上生存岂是易事,每一次搏杀,其实都是在搏命。
边冀说:“今天就算了吧,这太危险了,我们找小点的动物。”
露娜也说:“对,看来这角马肉不好吃啊。”
小黑说:“我刚刚去那边捕猎,看到有几只疣猪在吃草,要不要试试?”
“可以,去试试吧。”边冀说。
他们转身去寻找疣猪,却赶上了一场精彩的猎杀,是一只猎豹在追逐一只汤氏瞪羚。
汤氏瞪羚是陆地上时速第二快的动物,逃跑中的它走位姿势可以说是相当完美的,就像是脚踩风火轮凌空飞翔,但猎豹的速度比它更快,而且它的尾巴就像方向盘,随时都在遥控,及时调整奔跑的方向。
下过雨,草地上很湿滑,最后还是慌乱中的瞪羚先失误,滑了一跤,猎豹顺利得手了。
边冀看得直呼过瘾:“简直太帅了!”
同一时间,露娜说:“简直是太好了,终于有肉吃了!瑞恩快上!”
边冀发现,猎豹这打工豹的形象简直是深入草原居民之心,就连露娜都知道猎豹的肉是最好抢的。
瑞恩说:“我马上就去。”
边冀忙说:“等等!先别去。”
瑞恩和露娜都不解地看着他:“为什么?”
边冀说:“猎豹打个猎也不容易,让人家先吃一点吧,我们等它吃饱了再去。”
瑞恩觉得匪夷所思:“我一去,它肯定就要走的。它是个战五渣,完全不用担心猎豹。”
“我知道啊,所以我才说让它多吃几口。人家辛辛苦苦打了猎,我们坐享其成已经很过分了,总不能连一口都不给人留吧。”边冀是打心眼里喜欢猎豹,也是同情猎豹的,这也太好欺负了。
在草原上,所有的掠食动物中,处境最惨的真就是猎豹了,捕猎成功率最高,但丢失食物的几率也最高,不管谁都能从它嘴里抢得到食物,真是名副其实的打工豹。
“我们抢了,它再打就是了。”瑞恩说。
“你食物被抢的时候你不生气?打猎不需要消耗体力的?就是你们这些家伙太霸道,弄得猎豹都快没生存空间了。今天听我的,先别去,等它吃了我们再去。”边冀说。
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加,非洲草原上的大部分野生动物种群数量趋于稳定,有不少数量还在增加,但猎豹的数量却在逐年下降,如今已经到了濒危阶段,全球野生猎豹数量也就只剩下了七千多只。
因为猎豹把技能点满了速度,其余的则是渣渣,面对抢掠食物的花豹、狮子、鬣狗、野犬等,完全没有一战之力,每次遇到抢食的,就只能避让。
随着其他掠食动物数量的增加,猎豹的处境就更为困难,食物损失率增加,幼崽被杀死的几率也在增加,猎豹生存状态实在令人担忧。
露娜不理解:“你认识那只猎豹吗?”
边冀说:“我不认识啊,但是我很喜欢猎豹,它们捕猎的姿势简直是太帅了。”
小黑有些不解地看着边冀:“哥哥喜欢猎豹,是因为它跟你长得像吗?”
边冀笑着说:“倒也不完全是,就是它这脾气对我胃口,而且战斗能力太差,我不喜欢欺负弱小。”
大家听他扯了一堆匪夷所思的话,倒是也没坚持过去,而是趴下来等猎豹进食。
猎豹每次捕猎的时候都会全力冲刺,体温与心跳频率都剧增,体力损耗严重,捕猎结束之后,要趴下来喘息上很长时间才能进食。
而动物被猎杀之后,就会有血腥味,这样会招来很多掠食动物,它们趁着猎豹没有反抗能力就夺走了食物,这也是猎豹捕食成功率高却吃不饱肚子的缘故。
不过今天边冀叫住了瑞恩,那只猎豹总算是吃了一顿安生饭,等它进食快结束的时候,瑞恩过去了,猎豹不敢留恋,迅速起身离开了。
于是他们又蹭了一顿猎豹的免费午餐,这是一只成年汤氏瞪羚,重量约二十多公斤,被猎豹吃了五分之一的分量,剩下就都归他们了。
边冀和小黑还有露娜都只尝了瞪羚的味道,留了一块后臀肉带回去给米拉和小飞吃,余下的都让给了瑞恩,他今天体力损耗巨大,需要进食以补充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