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等我把要回家的消息告诉清醒的温迪时已经是第二日清早,庄园外的马车估摸着都已经备好。
他既没有控诉,也没有试图阻拦我回城里,只是撇撇嘴,坐在床沿上叹气,眼神一直没有从我身上移开。
我难得生出些愧疚:“如果你觉得无聊,可以去城内转转。这几天蒙德大概会很热闹,羽球节的比赛就要开始了,如果你有兴趣,也可以加入试试。”
温迪还是不说话。
他的辫子在昨天入睡前就被解开,现在那些发丝正不安分的乱飘。杂乱发丝的颜色与他干净透明的青绿色眼睛如出一辙。
我皱眉扬声道:“你不要撒娇。”
闻言他立刻摆出一副我在无理取闹的表情反驳我道:“我哪里有撒娇?”
我无话可说,但是尝试继续辩驳:“身为情人,怎么能这么粘人。”
温迪哇了一声,顶着一张委屈的脸从床沿跳下来:“你要始乱终弃吗?而且我们明明说好的是爱人!”
……可恶,我说不过他。
而且。
“我以为你不会想跟着我回家?”虽然相处的时间并不算长,但足够我大概了解到温迪是个什么样的性子。
他身上有属于吟游诗人的浪漫,还喜欢耍小性子撒娇。那应该是能称之为撒娇的,即使他每次都会反驳我的观点。
他是自由的,正如同神明为这个国度赐下的祝福。
劳伦斯家不一样,被簇拥着成为这个国家实际掌权者的劳伦斯是被禁锢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