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笋已经冒头,那可太好挖了,夏烈和罗娇走进去,顿时忍不住欢呼一声。

冒出头的春笋,圆鼓鼓的一团,又肥又厚,夏烈他们专挑嫩的挖,不一会儿就挖了小半背篓了。

沾着泥土的春笋看起来很大个,不过等剥去外边轻薄的外壳,你就会发现里边的笋肉其实并不大,不过仍然是白白胖胖的,用指甲掐一下,嫩得很。

这种嫩笋也是最好吃的。

夏烈他们一人挖了不少,等着明天拿去卖,这回他们算是熟门熟路了,而后又挖了不少野菜,等明天一大早,便拉着去了县里菜市场卖。

这一回,他们卖得比少一次更快了,早春刚出来的这一批春笋是最嫩的,来往的路人都忍不住过来问价,好卖得很。

夏烈这菜还没摆出来了,就已经有哥大兄弟跑过来了,一眼就认出她是上一次在这里卖菜卖草莓的。

“……你今天还卖草莓吗?”这人双眼发亮的问。

夏烈:“卖的,还是和上一次,一人限购一斤。”

那人也没有一点犹豫,直接就买了一斤,等草莓一称好,还没清洗了,这人便已经迫不及待的拿了一颗塞在嘴里,当即脸上就露出了极为幸福的表情来。

“就是这个味道!”这人忍不住道。

自从上次吃了夏烈家的草莓,他就对夏烈家的草莓恋恋不忘,回头再去吃其他家的草莓,就总觉得就不是这个味,简单的来说,就是没有夏烈家的好吃,香味也没有夏烈家的草莓浓。

吃了几回,非但没有解馋,反倒是对夏烈家的草莓更加恋恋不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