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颠簸,终于到了县城。
此时已经中午了,江梅提议,先去吃顿午饭再坐车回公社。
“走吧,我请客。”她不由分说地挽着李淑芬的手,拉她去县国营饭店。
江父他们只好跟上。
免费的午餐不吃白不吃。
江雨牵着严律的手,慢悠悠地走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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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
江梅很大方,点了一大桌子的菜,大家吃得津津有味。
吃饱,正欲离去,不料,在饭店门口与大队长迎面碰上。
大队长叫江有粮,江父叫江有福,他们是堂兄弟。
江有粮看到江父,十分地高兴,“有福,你们回来了正好,有件事我得跟你们说。你大哥家的江兰丫头,你还记得吗?”
江兰,江父的大哥江有富的大女儿,江梅的亲姐姐,她很小的时候江有富就将她抱给了别人抚养。
十岁那年,江兰自己找回家来了,收养她的那户人家生下自己的亲生儿女之后,不光把她当保姆使唤,还虐待她。她受不了,说什么也不肯再回那边去。
彼时,江梅刚冒充江雨的身份回了城,许是出于愧疚,江有富把江兰留在了家里,让她照顾江雨。
江兰一直以为江雨就是她的亲妹妹,从小她就对江雨疼爱有加,即使出嫁后,她也很照顾江雨。江雨之所以能念到高中,江兰功不可没,因为江雨的学费很大一部份是她偷偷资助的。
江雨和江梅身份互换的事曝光之后,江兰就主动断了她跟江雨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