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昼恍然道:“原来才过去两天吗?”
就好像时间被拉长,已经过去了半辈子。
一个人的一生可以有多长?
虽然说现在这个时代,人均寿命已经超过了一百八十岁,但是如果要死,也不过就是一瞬间的事。勃朗宁偏过头,看见车窗上映照着的自己的侧脸,鬓发已经斑白了,这就是时间的有印证。
他抬起终端想和王成翰说一声自己先去了新闻中心,可是手臂在空中停留了快两秒钟他才想起来,王成翰已经死了。他昨天见到了他的尸体,脖子上一个巨大的口子,血都凝固了,像是肮脏腐坏的珊瑚似的,趴在他青白的尸体上。
他当时嘲讽地想,这个人,好歹也是他合作了半辈子的搭档,怎么会被一个小女孩杀死,而且这个孩子还是他的女儿。
王成翰很少提及他的家庭,但是勃朗宁知道他十几年如一日监视着自己的女儿,他对此嗤之以鼻,认为一个弱不禁风的孩子,就算知道了什么,又能翻起什么浪花。
但是他就栽在了这种偏见上。
于是不得不面向那些愚蠢的媒体,回答他们的蠢问题……
“勃朗宁先生,请问您对杜宾德夫人的指控怎么看?”
架着愚蠢的相机,相机这东西早就应该被淘汰了,现在还会使用这种古老玩意的应该只有聒噪得好像一辈子没有说过话似的记者了吧?
“杜宾德先生的案件已经终结,凶手早已伏法,如若再行侦办程序启动,流程合规,我会配合调查局的工作。”
这已经最友好的回答了,要说的话,这帮人就都应该去死。
“也就是说,您否认杜宾德夫人的质控,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