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没想到的是,鸠酒下肚后,她没有真正的死亡,而是魂魄离体,穿越时空,来到了华国的七十年代,附身到与她同名同姓的女子身上。
原主比她年轻了不少,今年才十九岁,家住白沙大队,五日前不情不愿地嫁给了沈言。
之所以是不情愿,是因为原主心中另有所属――他们大队的知青宋青云。
知青根不在下乡的地方,其他方面还好,一旦涉及嫁娶,当地人大多不愿意找他们当女婿或者儿媳妇,怕知青丢下对象回城。
不仅如此,宋青云干活不行,养他自己都难,更不用说养妻儿,用原主母亲的话来说就是中看不中用的绣花枕头。
当然,原主父母不同意原主和宋青云好不仅是因为他们看不上宋青云,更多的是因为原主自小便定了亲,还是一门打着灯笼都找不到的好亲事。
原主父亲林大河是退伍军人,入伍时和沈言的父亲是过命的兄弟,为了延续两家人的情意,便定下了沈言和原主的亲事。
沈言是城市户口,家底不薄,本人又是机械厂研究院的正式工,虽然家中有一个养子,但瑕不掩瑜,任谁来看,他都是一个极好的丈夫人选,可原主就是喜欢宋青云,甚至不惜绝食反抗,但作用不大,她最后还是听父母的话嫁给了沈言。
嫁人后的第二天原主就跟着沈言回了津市。
第五天,也就是今天早晨,林佳来到这个时代。
她不知道原主去哪儿了,在她得到的记忆里,原主只是正常睡觉,醒来后掌控身体的人就变成了她。
林佳以为寄信的人会是原主母亲,结果信封上寄信人的那一栏写的是原主堂姐林倩的名字。
原主和林倩关系不算差,但也没好到这么快就寄信来的地步。
打开信封一看,里面有两封信,一封来自林倩,另一封竟然来自宋青云。
林佳先看了林倩的信,信上没有关心原主在市里过得好不好,而是一味指责她对宋青云过于狠心,连地址都不告诉宋青云。
原主虽然还喜欢着宋青云,为此拒绝和沈言同房,但她也明白嫁人后便不适合继续与宋青云有联系,所以没有把沈家的地址告诉宋青云。
林佳玩味地勾了下唇角,原主那么喜欢宋青云都明白这个道理,但林倩却指责林佳狠心。
不过这也不奇怪,原主会喜欢上宋青云可少不了林倩的推波助澜。
至于她这么做的目的也不难猜,无非就是不想看到原主嫁进城里过好日子。
再看宋青云的信,倒是比林倩会说话些,关切地询问林佳在市里习不习惯,沈言对她好不好,还说他心里十分担心她,最后好似随意地提起他家中打听到一个工作指标,但要一千两百块钱,他家里拿不出那么多钱,只能遗憾放弃。
宋青云文笔不错,寥寥数语便充分表达出了他的失落之情。换成原主,或许会很心疼,但林佳看完只想冷笑。
宋青云这是在打原主,哦不,现在是她的嫁妆的主意。
不要说那些嫁妆是她手中所有的钱财,便是她家财万贯,也不可能给这种人一分钱。
这封信不能留,林佳起身去到厨房,将信点燃后丢进灶洞里烧了。
沈安亦步亦趋地跟着她,见状继续问:“姨姨,你为什么把信烧了?”
“因为我不喜欢这封信,”林佳道:“寄信的人是我的堂姐林倩,你见过她,还记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