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笙破涕为笑。

整个簪花小院都由阴转晴,拨开云雾见青天。

远在千里之外的方恒似心有所感,摸出心脏位置的护心镜看了看,又塞了回去。

“公子,怎么了?”姜一凑近询问。

方恒摇摇头,“说了多少次,别叫我公子。”

几人自安水郡抵达北疆,以“流浪儿”的身份参进了军队,现如今都是驻北疆第八大队第五分队的第二小分队。

队伍里人不多,也就二十几个,经常被派出去执行一些小任务。

比如砍柴,比如捉野味,又比如寻找干净的水源。

时间长了,免不了有人抱怨,“我们是来参军的,是来跟鞑虏厮杀的,怎么竟做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只有方恒闷头做事情,从来不问为什么,更不抱怨。

六位家仆见他如此,也学着把嘴闭上。

今天是五分队的队长第二十次下达命令,要一群人带上水壶,打上一百壶干净的饮用水回来。

队伍里又开始抱怨,觉得队长是杀鸡在用宰牛刀,觉得队长大材小用,觉得抱负难以实现。

还有的干脆偷起懒,反正队长只说打一百壶干净的饮用水,但没说时间,慢慢打也可以的,反正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只有方恒带着六位家仆,外加两位十六七岁的少年,攀爬过高山,越过山林,抵达有着干净水源的小溪。

他们从怀里掏出水囊,咕嘟嘟灌进干净的水,再拧好盖子,扔进马背的包裹里。

九个人,每人灌上十几壶,虽然有些吃力,但总算把任务完成了。

也就是这个时候,方恒感到了心脏的抽痛,好像有个人在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