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时雨出发后快十分钟,罗塞尔和庄纤纤才顶着伪装进入,野餐的地点选在村庄里最大的院子中。

不同尺寸的长桌被勉强拼在了一起,上面铺上了洁白的桌布,桌上摆放着血腥的食材。

罗塞尔私下环顾,并没有找到辰时雨的身影。他倒并不担心辰时雨的安危,总觉得这里的人捆成一打也不够她一个人收拾的。

坐下来以后罗塞尔就后悔了,他旁边戴着面具的男人来的早,已经买下了食材,是一份血淋淋的肝脏。仿佛生吃还不够,他还要使出自己的异能,在肝脏上轻轻一点,电流从他指尖流泻出来,嫩生生的脏器颤抖起来,仿佛重新焕发生机,依旧鲜活似的。

他还和罗塞尔搭话:“你没有拍下的食材吗?需不需要我给你推荐一下,今天的内脏最可口,腿肉也不错。”

罗塞尔僵硬地回答:“我在等一个朋友呕……不知道他为什么迟到……呕……”旁边的男人凑的太近,他已经闻到他嘴里的血腥味了。

罗塞尔简直一刻也不想忍下去。

男人关心的问道:“你这是怎么了?”

罗塞尔只好狡辩:“我有胃炎,一激动就会干呕。实在是太期待了,真是等不及了。”

说完,罗塞尔不想再理会他,又想起庄纤纤还在一边,怕她忍受不了,赶紧看过去。

庄纤纤端坐在椅子上,身边站着个被黑雾笼罩的人,两人相谈甚欢。

罗塞尔舔了舔干涩的嘴唇,咽了一口唾沫。真看不出来,庄纤纤竟然是一个这么有胆色的人!

交谈过后,庄纤纤附耳给罗塞尔说自己打探的消息:“宴会开始前,作为食物的人就被杀死了,因为放血需要很长的时间。人好像差不多到齐了,我们去找方如意他们,是时候动手了。”

罗塞尔问道:“你不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