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哼。”梁国志没有否认,夸了隋聿一句,“小隋总记性不错。”
“所以是为什么呢?”隋聿的反应,比梁国志预料中的冷静许多,虽然身陷囹圄,也不见他慌乱,甚至算得上是气定神闲,“六年前你枪击我爸爸,现在的三番两次对我出手,隋光明和你有什么恩怨我不清楚,但你我之间,应该是无怨无仇的吧。”
“我们这些臭虫成日活在阴沟里,又能是为了什么呢?”梁国志自嘲地笑了声,“每天汲汲营营,不就是为了一口吃食,一个活着的机会吗?”说完,他吐掉烟蒂,大方地回答了隋聿的问题,“我需要钱,而有人愿意给我钱,就是这么简单。”
梁国志的意思很明确,有人雇凶杀人,他不过是别人手里的一把刀。
买凶杀人,在现代社会听起来有些骇人听闻,但其实并不罕见。当一个人的金钱和权利到达一个阶段的时候,就会产生自己可以凌驾法律掌控万物的错觉,他们遇到阻碍自己的人和事,就会选择用最简单有效的方式解决。
比如,让一个人彻底消失,永无后顾之忧。
“所以你主顾是谁?”隋聿问他,“让我死,也得让我当个明白鬼吧。”
梁国志并不正面回答这个问题,开始顾左右而言他,“小隋总,这世上,多得是想要你父子俩命的人,现在你爹老了不中用了,还是你的命更值钱。”说到这里,梁国志抬头看向后视镜,朝镜子里的隋聿眨了眨眼,“没想到吧,想要您这条小命的人,居然还挺多,价格也开得高。”
长久以来,隋聿一直活在随光明的光环下,倒是没想到自己会在这个方面胜过他老子。
他轻咳一声,笑道:“那还真是多谢抬举了。”
梁国志重新点起一支烟,叹了口气,“小隋总,别怪我,我本人对你没什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