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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同性之间的感情不好培养。

“烨哥儿,我知道你最喜欢猫了,”程执礼说着,嘴角带着浅浅的笑意,嘴角前几天被许烨打到的地方淤青还没散,他就又凑过来了,“你看,我前几天捡到了一个特别漂亮的流浪猫,我已经给它洗干净喂饱了,这个礼物你喜不喜欢?”

说着,程执礼拉开棉服的拉链,从棉服里突然冒出来了一个毛茸茸的小脑袋,一双大大的眼睛看着站在暖光灯下的许烨,小声的“喵”了一声。

小猫雪白雪白的,一颗毛茸茸的脑袋确实能融化了许烨的猛男心,但是这是程执礼送过来的,在许烨眼中自然而然的就标上了一个不好的标签。

尤其是刚才露出了个小脑袋对着他叫了一声,让许烨瞬间感觉这只猫是被程执礼送过来讨他欢心的。

真真是好可怜一个小猫咪。

“滚,我不要!你能不能别那么贱,你是眼瞎看不到我讨厌你吗?”许烨懒得多跟他计较,白了他一眼准备关上门,“带着你的绿茶猫滚开!”

“砰”的关门声极大,透露出许烨的不悦,把程执礼瞬间推开了千里之外。

冷冰冰的,再一次把程执礼推的更远,推向了更黑暗的深渊。

他明天要去做一件很重要的事,前几天在胡同口看到这个小流浪猫的时候就想到了许烨。

他的烨哥儿最喜欢猫了。

那种白色的,颜色比较偏淡的,最好是还有粉红色肉垫的小猫。

初一时社团招新,小许烨就被文艺部的成员们摁着戴上了一个白色的毛绒猫耳,站在社团招新区的棚子前乖乖且麻木的念着招生词。

一副生无可恋的模样,可怜无辜,当时还很稚嫩,软软的。

那个时候,程执礼一下就在茫茫人海中看到了他。

他想着这样软软的男同学,是不是很好相处。

是不是闻起来会甜甜的,最好是那种清爽的桃子味或西瓜味,可能一头的短发也软绵绵的,手指修长好看,锁骨漂亮的想让人咬上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