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今歌脑子里有个清晰理智的声音一直在向他叙述着利害关系,好似佛祖念经。
然后他在这样的念经声中咬破了郁凌林的腺体,占有了他的身体。
……嗯,比起信息素,郁凌林的血好像更加让人兴奋。
他在失控的情绪中彻底标记了这个疯子。
天微微亮,项今歌赤脚穿着一条衬裤站在门外走廊抽烟。
他刚刚洗过澡,发丝微湿。
屋子里的郁凌林他也帮忙清洗过了,换过床单,又在半昏半睡的郁凌林怀里塞了一只小熊猫,这时候那小祸害抱着小熊猫睡得正香——当然,也不排除是昏迷。
纤长干净的手指夹着劣质的廉价烟草,熹微的晨光中,项今歌不再是那张平平无奇的大众脸的长相。
他皮肤皙白,眉目精致,一双多情的丹凤眼里却装着一对红色的竖瞳,那眼睛看着不像人类,倒像是某种冷血动物的眼睛,冷艳且薄情。
微湿的发贴在他白皙的面颊上,水汽蒸腾氤氲,烟草的尾端碰上湿润的薄唇,几秒后,烟雾又从薄唇中吐出……
“完了……”项今歌的语气听着还是像个老流氓,根本对不住他这张高贵冷艳的脸。
他用食指和中指夹着烟,愣是用剩下三个手指抓了抓自己的头发,语气满是烦躁,“辛辛苦苦守了二十几年处男身,怎么栽在这祸害手里了?”
“……”
“这小崽子该不会睡醒了还要接着砍我吧?”
“……还是说,阉了我的可能性比较大?”
作者有话要说:
项今歌是双精神体,有个章鱼,有个小熊猫(大熊猫幼崽,黑白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