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双眼睛中的神色她真是再清楚不过了。
何曾几时,她的眼中也尽是这般色彩。
后来,她成了个疯子。
这双眼睛的主人正被人当作狗似的在地上拖,他抱着酒壶,嘴里嚷嚷着什么,嘴角裂开,边笑边往嘴里灌酒,他灌上一口,有大半都洒在了衣服上。
凌乱的发丝,邋遢的面容,破烂的衣服,他若是捧个破碗,霖柒都能将他认成乞丐。
霖柒放下了手中的筷子,面色沉默。那男人似是不经意间又投来了一丝目光。他咧着嘴,表情滑稽,眼神沉寂。
霖柒却指尖敲桌,眯着眼瞧了他一会儿,随后起身,看也不看那满桌的佳肴,扔出灵石走了。
她要干什么?
她要救人。
那男子,是在求救。
就像是生存在黑暗中的一缕光明,与黑暗抗争失败之后,他就只能将自己扮演成另一个极端。因为没有办法,他已经穷途陌路了,唯有这样,他才能不与黑暗同流合污,才能不去厌恶自己。
哪怕他成了众人眼中的笑话,一个疯子。
这种感觉,霖柒简直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
她与这人的唯一区别在于,当年的她没有得到半分曙光,而这男人遇上了她。
当然,霖柒可不是什么好人,她救这人也别有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