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中法施行以来,盐商们逐渐划分成不同的群体。边商主要是来自边镇的居民,他们不参与支盐,负责向朝廷指定的开中地点纳粮获取盐引;内商则是淮、扬附近的盐商,从边商手中购买盐引后再下场支盐;水商则从内商处购买大袋盐运到贩盐区售卖。
这样来看盐商们已经初步形成协同合作的局面,应该互利共赢才对。然而由于边商的利润与引价、粮价、运费息息相关,如今盐引壅滞,内商便极力压低引价,所以边商的利润越来越低,已经走到末路。水商更是只能仰赖内商鼻息买盐,没啥话语权可言,可以说内商才是这条利益链上的最大赢家。
内商大鱼大肉,水商还能捡些边角料吃,边商只能在一旁干咽口水,偶尔喝口汤罢了。
林隽要建合作社,必定绕不开这三类商人。合作社要想顺利运行则要保证每个成员都能有利可图,实实在在的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才行。
现今的边商、内商好似一对怨侣,离不得又处不好,抱团的同时又互相伤害。合作社则要改变他们各自为政的局面,以合作经营-利益分配的方式让参与进来的商人都有一口肉吃。
“来来,观朴兄,仲勉兄,你们与我看看这些个规定可行得通?”林隽翻出笔记本,将他之前写在计划书里的条条框框一句一句的与二人探讨其可行性。
原玉表字仲勉。
合作社的运行规则简单粗暴,一言以蔽之:销售额减去成本即是最终的利润,将利润预留出次年的预算后再以分红的形式分配。
实际行动中当然还需要与商人们一起详细探讨并罗列出需要算作成本的各项名目。
孔翎看得频频点头,按照林隽的规划,这样确实可以将三方整合起来,达成多赢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