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时站在栏杆前,点了一根烟,在腾起来的白色烟雾里,盯着某一处放空。
李建军有一句话说的对,父债子偿,天经地义,不管他想怎么撇清关系,在外人看来,他和李建军始终是一体的。
从父亲身上讨不回来的钱,总要从儿子身上拿回来,这是他逃不开的。
他还记得他第一次见到发哥的时候,是他和李建军被追债的人打的一身狼狈,丢在了今天的那个包厢里。
那会他几岁? 好像不到十六。
他冷眼看着自己的父亲被追债的人打的鬼哭狼嚎,甚至在父亲头被人踩住的时候忍不住冷笑出声。
而他这样的举动引起了发哥的注意,对方好像很新奇他的反应,哈哈大笑了一阵便问他愿不愿意来这里做事。
他是怎么回答来着:“我可以来着这里做事,但是我不会替他还债。”
他永远记得当时发哥陡然冷下来的眼神,对方接过一旁人递过来的刀,当着他的面,从容的切掉了李建军小拇指。
之后在李建军凄惨的哀嚎中,发哥用那把沾着血的刀从他的脸上,轻轻滑到脖颈,像是长辈劝哄不听话的孩子般对他说。
“父债子偿,天经地义,这可不是你说不还就不还的。”
那一幕,是他深埋心底,挥之不去的噩梦。
之后,他便在开始在发哥的会所做事,一做就是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