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玄度按他骨相估摸着,这少年大概有十三四岁年纪。这个年纪的孩子往往最是跳脱时候,但眼前少年却不然,小小年纪就一脸沧桑苦大仇深。虽有刻意掩饰,但深藏在眼底的阴郁森冷还是被李玄度察觉到了。
“你买我吧,包治百病。”李玄度见两个伙计不搭腔,开始自己往外推销自己。
赵珩凉薄的看了他一眼。
笼子里的人没骨头似的栽歪着,一头乌黑长发散乱的披在身上,他身材清瘦,苍白的皮肤仿如蝉翼般轻薄通透,一戳就破。面颊被额前凌乱碎发半遮半掩,但依然能看得出这人皮相不错,甚合他心意。
伙计一听李玄度说话了,忙反应过来,笑眯眯对赵珩说:“公子是要买奴隶?这是最后一个了,公子若瞧得上,咱就便宜出手。”
说着竖起三根手指晃了晃:“三两银,公子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您沿途问问,市面上没个七八两可买不到好奴隶呢!”
还不等赵珩说话,他身边那个小少年当即如抱窝护崽的老母鸡把赵珩拉到身后,掐着腰开始喷伙计:“你莫瞧我大哥好唬弄,就把这没人要的病秧子赔钱货卖我们!瞧他这娇娇弱弱的样子,都不用风吹就倒了!买回去是他伺候我们还是我们伺候他啊!”
伙计忙陪笑道:“小公子这说的哪里话,生意人诚信为本,您别瞧他这会儿虚,那是初来西北尚不适应,过些日子自然就好了。当奴隶的命可没那么娇贵,随便给口吃的就养活了。”
李玄度跟着点头:“是啊是啊,我皮实着呢。只是沿途没能好好休息,有些食欲不振罢了。”
赵珩冷冷瞥他一眼,面无表情道:“这个人,我买了。”
“大哥!”赵琰瞪圆了眼睛惊声道:“那么死老贵呢!买回去肩不能扛手不能提,我们还得养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