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问的是这个。
刚才一瞬间,孟戚漾以为自己被发现了。
“那是当然。不了解透彻怎么能把文章写好。”
谭诉:“那你牺牲很多。”
孟戚漾试图从男人的脸上找出点阴阳怪气的痕迹来印证不是她太敏感。借着昏暗的光线,她看到的只有温文尔雅。
她给了个标准回答:“这是积累的过程,我乐在其中。”
“我留个号码给你。”
孟戚漾看了男人一眼。
刚才提加微信被他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打岔了,她打算找个机会再提,没想到他主动给号码。
她正要拿手机记号码,又听他说:“有没有笔?”
孟戚漾有在包里放一支笔和一个便签本的习惯,用来随时记录灵感,有时候也会用手机的备忘录,全凭她当时想用什么记。
她打开手包,指尖都碰到笔了,却又转向另一支外观花哨一些的。
“眼线笔行吗?”她也没有把便签本拿出来。
一只骨节分明的手接过眼线笔。
孟戚漾注意到了那手上的三枚戒指。
因为有婚戒,这年头戴戒指的男人不少,但除上镜艺人外,把戒指当饰品戴的男人不算多。这东西戴不好会起反作用,而他一只手上戴了三枚。
拇指上有两个,上面一个很细的素圈,下面是枚刻着几何花纹的条戒,中指上是一枚比拇指上的细一些、花纹也更简单的条戒。
银色的金属冷光很称那手,一样的冷白。三枚戒指一点也不冗杂累赘,像国王权杖上彰显权势地位的宝石。
设计师的品味都这么好的么?
孟戚漾伸出手,“没有纸,写在我的手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