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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清禾虽然是个女孩儿,可因为家里的原因,从没有人把她当女孩儿养过。

她自小就跟着四叔涉足商场,看过太多鸟为食亡的欲望嘴脸。因此少有寻常女孩的天真,反而精于算计,习惯了凡事利益为重的思考方式,管所有不带好处的坚持都叫盲目。

她知道自己的性格不好,不讨人喜欢,像她这样钻进钱眼里的人,干什么都带着目的的人,是真的不可爱。

可是那又怎么样呢?被人喜欢很辛苦,要迎合要维持,被人讨厌就容易多了。

她只要好好当自己,就够让人讨厌的。

就像现在,顾渊明显露出不悦的表情:“差不多行了。”

“这就差不多了?”连清禾扯了扯嘴角,“是是是,我看啊,你这条命也真是差不多了。怎么,那些人下手挺轻,只是让你伤口加重了点儿,没把你给整死,你就能当没事儿是吧?你知道我遇见过敢插手这种事儿的人现在怎么了吗?喏,这么高……”她在他的肩膀处比画了一下,“那人的坟头草,都这么高了。”

酒吧嘈杂的音乐被隔绝在包厢透明玻璃外边,一束束乱打的光却是无所顾忌的到处洒射着。这时,有一束晃到了他的眼睛,顾渊的耐心终于告罄,起身就想走。然而连清禾轻轻巧巧开口:“惹的事大,脾气也大了?”

顾渊稍停了停:“我喝得差不多,先走了。你明天上班,也别玩太久。”

连清禾欲言又止,最终摆摆手:“行吧行吧,下次再见。”

然后就这么看着他走出去,走到拥挤的人群里。人群都在热舞,而他淡漠冷清,看起来格格不入,像是两抹完全不搭的色彩被强行拼凑到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