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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因为我喜欢你啊。”

作者有话说:

为了不占篇幅和照顾没看过上篇番外的读者,我把下面的具体情节贴到作话了:

喜欢,在百度百科里的解释是:对人或事物有好感或感兴趣。

言淇喜欢跳舞,喜欢唱歌,喜欢学习新鲜东西,喜欢听经济学课,喜欢万物规律,喜欢汹涌的人群,喜欢所有喜欢她的粉丝,喜欢小城市的烟火气息和闲适,喜欢大城市的繁华和俗气。

这些所有都空泛却实在,不像感情虚无缥缈。

她从来没有喜欢过一个人。

一个具体的,实实在在的,会对她说喜欢和爱,给她亲吻和抚摸,在她所有无措的时刻——如果她有的话,答应会永远陪在她身边的人。

所以当周诗忱笑着对她说完喜欢后,她彻底懵圈了,比听不懂的经济学课上还要懵圈,脑子里像有个毛线团,不停地缠绕打转,揪不出线头也就算了,还越理越乱,最后趋向爆炸时,她脱口而出:“哦。”

凡有说话,必有回答,她作为的队长就是不让所有人的话落在地上。

包括周诗忱的告白。

哪怕不知道怎么回应,也要先应一声,告诉周诗忱,她听到了,听进去了,至于怎么处理,还要待她进一步思考。

周诗忱多了解她,虽然知道她不是在敷衍还是气不打一处来,把门一开,没好气道:“出去!”

不能出去。

言淇的理智在告诉自己,主人下了逐客令,但凡有点礼貌识趣点都该离开。但是非理智的那个小人儿却在告诉她,好不容易敲开了周诗忱的门,现在出去就前功尽弃了。

“赖着不走是吧?”周诗忱抓住她的手腕把她往外面扯:“赶紧回去,明天还要早起录节目,我没空跟你——”

话没说完,门就被砰地一声关上了。

周诗忱愣了下,旋即恼了:“言淇?!”

言淇靠在门上,眼睛一错不错地看着周诗忱,摆满了认真:“我现在出去了,下次跟你说话是什么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