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一口咬在糯糯的白糖糕,细细咀嚼,眸子里的光一寸寸黯淡下去:“以后不要买了。”
狸奴哑然地看着她,愣怔着低声应是。
太甜,尝起来更酸涩。
她恹恹地坐在那,透过窗子看要落幕的夕阳,狸奴买来的那些书她碰也没碰,仿佛忽然没了想要消遣的心情。
厌奴拉着狸奴走开。
“买书就买书,好端端的买哪门子白糖糕?”
狸奴为自己做辩解:“公主喜欢我才买的,哪晓得她又不喜欢了。”
各色的糕点里姜娆以前独爱粘牙的白糖糕,又软又甜,和她寡淡的性子很不相称。
“公主是来和亲的,今时不同往日。”
往日的喜好到了这片陌生的土地都得改,改了才能得到燕王的喜欢,有了燕王的喜欢,两国邦交方能长久。
狸奴张张嘴说不出话,喉咙里像塞了团棉花。
大王有十一个女儿,公主占了一个嫡,所以和亲的苦差事落到她头上,说“不”字的权利都没有。
公主不是大王最宠爱的,却是九州最美的,美人配英雄,所以燕王答应姜国的求和。
“以前的那些事就烂在肚子里,为了你我好,也是为公主好。”
厌奴朝门的方向看了眼,小声嘱咐:“人不用活得太明白,想活得明白时,你就想想咱们的名。”
她们的名是王随性所起。
狸奴为猫,厌奴的“厌”取自“厌土”,厌土为狗。
姜王养的一对猫狗放在嫡公主身边,未尝没有拿亲女儿当猫猫狗狗来养的意思。
想得太明白会太痛苦,逝者已矣,没必要再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