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烧沸了,阎佩瑜提起水壶,把热水倒进茶壶里,冲第一泡洗茶。
他姿态缓慢而优雅,人长得好看,整个人像一幅画似的,能够涤荡人的烦闷。
茶艺和花艺,历来都有这等功用。
阎稷平时看他不太顺眼,觉得他就是太子的走狗。
他们倒霉,他就高兴了。
但此时看着看着,又觉得论这姿色,当真是阎家这一代男儿中,最出挑的一个!
太子都比不上的!
“阎佩瑜啊。”阎稷询问:“话说你是个有真学问的,怎么甘愿留在东宫,不肯入朝呢?”
阎佩瑜淡淡一笑:“能力有多大,责任就有多大。在其位,就得谋其职。如你所说,入朝之后就没有现在自在了。如今我这般,岂不挺好?”
心里却是在骂娘!为什么我不入仕?那不得问你老子吗!
你老子心眼小,不但不让我入朝,甚至还不想让我活着!
从小把我当成质子,放在太子身边,表面关爱实际上防备。
枉费我满腹才华无用武之地,只能留在东宫做个谋士辅佐太子!
“你说的也是。”阎稷点点头,道:“还是逍遥自在的闲云野鹤最爽。有时候我去东宫,见太子哥哥忙得团团转,深以为,那日子还不如我逍遥快活呢!”
阎佩瑜淡笑不语。
他是真佩服这位三皇子啊!
说起来,比阎襄要好多了。
阎襄是没有多大本事,却刚愎自用,自以为很强。
而这阎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