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窈是听过温庭筠的名声的,他才是真正的才华横溢,令人崇拜。

“看来小幼薇听说过我?”

“嗯。”

宋窈点了点头,眼神似乎都在闪闪发光,这是偶像啊!活的偶像!

“小幼薇可读过我的诗?”

温庭筠的嘴角带着温柔的笑意,声音低沉,带着魅惑的感觉,他循循善诱,像是一只很有耐心的大灰狼,引诱一只毫无防备的小白兔,一步步进入他的陷阱。

“读过的。”宋窈点点头。

“可有喜欢的句子?”

“「晴阳入荒竹,暧暧和春园。」我比较喜欢这一句。”

“为何?”

温庭筠下意识发问,他怎么也没想到,世人眼中高傲又志向远大的鱼幼薇会喜欢这一句简简单单写春景的诗句。

“晴阳入荒竹。竹子已经枯死荒废,晴阳照入又如何?就像我在这俗世,多余而已。”

宋窈低头折下一支牡丹,在手里把玩。

“就像这牡丹开的正艳,却不衬我那简陋的茅草屋。”

温庭筠看着宋窈手里开的最艳的牡丹,看看不远处遗世独立的草屋。目光最终落在含苞待放的宋窈的脸庞。

让人去想象,一个十一岁的女孩能说出这样的话,谁敢想呢。

可是只有宋窈知道,世人赞她文采盎然,年少成名,同时也骂她不似女儿家,不该如此任性,就是个不知来处的祸害。

温庭筠看着宋窈一点点暗淡下来的目光,心里有些心疼。

“小幼薇,愿意做我的徒弟吗?”